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网站公告

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社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全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申报评审政策 

  申报人员应为全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331日。评审条件参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73号)执行。“绿色通道”申报评审,还应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相关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审核过程中须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要求,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树立“六个注重”鲜明导向。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应有序整理,分别装入相应档案袋。 

  (一)评审材料卷宗袋 

  袋内装入《评审材料卷宗》1套。《卷宗》按目录顺序分类装入材料,用白色封面胶印成册。 

  1.《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A3纸打印)。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33篇(本)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等代表作目录及内容提要。 

  4.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线上认证通过可无需提供)。 

  6.学术成果奖励材料、证书及社会反响材料等复印件1套。 

  7.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资格证书)。 

  (二)代表性科研成果袋 

  袋内装入3篇(本)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成果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期刊杂志、合著需醒目标出本人论文所在位置或撰写部分。 

  (三)同行专家鉴定成果袋 

  申报评审研究员者提供一式3袋,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者提供一式2袋。每袋内装:3篇(本)代表性科研成果(著作提供原件,论文用期刊网下载件或电子版打印)、同行专家鉴定表1份。同行专家鉴定成果袋封面及鉴定表封面均不署名,成果中姓名、单位等作者信息须用修正贴或不透明胶带覆盖。同行专家鉴定由我办统一组织,本材料袋不予退还。 

  (四)其他科研成果袋 

  袋内装入除3篇(本)代表性科研成果以外的其他科研成果原件。 

  (五)科研成果复印件袋 

  袋内装入本次申报全部科研成果复印件,按成果目录清单顺序用白色封面胶印成册(学术著作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学术论文复印期刊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本材料袋不予退还。 

  (六)其他材料袋 

  袋内装《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不得单独折叠或装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七)其他事项 

  1破格和“绿色通道”申报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组织意见栏注明相应情况。 

  2.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能够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社保信息的,可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3.报送单位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r@jsass.org.cn 

  三、关于申报评审要求 

  1.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2.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组织群众评议,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盖章。组织者须在《简介表》相关栏目中签字,公示情况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新的补充及明显改善的,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3.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4.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611日。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表格、卷宗、封面等可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jsass.org.cn)“下载专区”下载,资格条件等相关文件也可在该栏目下查询。 

  5.费用缴纳。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按照苏财综〔201720号文等相关规定,缴纳评审费和专家鉴定费500元。账户: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账号:4301016309002020647,开户行:南京市工商银行草场门支行。 

  6.同行专家鉴定要求。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中,申报评审研究员:须有1个及以上“达到”,且不能有2个“未达到”;申报评审副研究员:须有1个及以上“达到”或2基本达到不满足上述标准的,不向高评委会推荐评审。 

  7.面试答辩。评审研究员、破格及“绿色通道”申报副研究员须参加面试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68日—12,请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1号楼1119办公室,省社科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25-85699855,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附件:职称申报表格

    

    

      

  

          
 

相关信息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